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
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雷霆”行动的工作方案
石科〔2018〕78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6〕93号)和河北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冀知法〔2018〕1号)要求,为深入推进“雷霆”专项行动,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侵犯专利权和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本局制定2018年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雷霆”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的专利保护,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精准、快速打击互联网利侵权假冒行为,加大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惩治力度,提升打击效果。创新执法工作机制,完善专利保护相关法规规章政策,强化执法措施手段,形成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营造公平竞争创新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案件调处工作。
在处置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的专利违法行为案件时,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维权简便、快捷的优势,善于创新,提高成效。对于侵权事实成立且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通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时采取删除或屏蔽链接及关闭网店的措施。投诉人将网上和网下侵权行为一并提出调处请求的,依照法定程序,快速立案,及时处理。对于线上查实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可由中心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商确认被请求人详细信息,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线下办理,从源头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
(二)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于网店销售的商品明显为假冒专利行为的,确认违法事实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尽快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处罚决定书,及时通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删除或屏蔽假冒专利商品链接。对涉嫌触犯刑法的假冒专利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提高线上案件侵权判定的效率。
协助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办理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专利侵权举报投诉案件,尽快作出咨询意见书。
(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协作
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充分调动公安、宣传、媒体、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技术力量与专业优势,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快速维权。及时将有关案件信息录入全国专利执法办案报送系统。加强执法协作,对于涉及跨区域的群体性专利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及时转送相关省市知识产权局协作处理。对于其他地区移送的案件要及时立案、快速结案,加强协同、相互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责任。各县(市)、区科技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主动联系当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迅速部署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监管工作机制。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科技局应指派专人负责相应联系与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有关案件信息录入河北省专利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积极、快速、规范办案。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市)、区科技局要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各项措施,通报典型案例,宣传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取得成效,提升公众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
2018年5月30日